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、维护市场秩序、保障民生安全的工作部署,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,与多单位联合联动,多措并举、强化履职,为营造安全、放心、诚信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。
一是提前介入食药案件,精准履行引导侦查职责。2026年第一季度,我院与高新区(新市区)公安分局环食药侦查大队召开联席会,针对有关案件逐案进行分析讨论,围绕案件定性、证据固定、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,提出全面侦查意见和建议,凝聚检警合力,切实打击犯罪,守护好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底线。
二是两级联动集中销假,刚性履行法律监督职责。3月12日,乌鲁木齐市两级院检察干警,参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,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、公安民警共同对销毁物品、种类、数量逐一核对,全程监督,有效斩断伪劣商品回流渠道,严厉震慑侵权假冒违法行为,以务实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。
三是线上线下全域普法,扎实履行普法宣传职责。线上,充分利用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短视频、典型案例、维权提示等内容,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。线下,在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当天,我院联合高新区(新市区)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(新市区)分局、高新区(新市区)委网信办等多家单位,在高新万达商场设立宣传点,向群众讲解假冒伪劣商品识别技巧,宣讲消费维权典型案例,普及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告知投诉举报维权渠道。通过现场法律咨询、发放宣传手册、有奖问答等方式,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,明晰维权途径,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。
守护消费安全,检察从未止步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消费权益保护领域,常态化开展法律监督,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民生案件,用法治力量守护消费安全,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。